产品推广代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产品推广代理服务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之间的合作。以下是相关条款:

一、定义

1.1 产品:指由提供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1.2 推广代理服务:指接受方在约定范围内对提供方的产品进行宣传、销售和推广的服务。

1.3 提供方:指生产或销售产品并委托接受方进行推广代理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1.4 接受方:指与提供方签订本协议并获得提供方授权进行产品推广代理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1.5 佣金:指接受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详见第三条。

二、合作内容

2.1 提供方授权接受方在约定区域内对其产品进行推广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销售和推广等活动。

2.2 接受方应当遵守提供方制定的有关产品规格、价格、质量标准等要求,并以良好形象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和销售。

2.3 提供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产品信息和市场分析等服务,以便接受方更好地进行推广代理服务。

三、佣金计算方式

3.1 佣金计算方式为按照销售额或毛利润的一定比例支付。

3.2 具体佣金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

3.3 接受方应当及时向提供方申请佣金支付,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数据和结算单据等信息。

3.4 佣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知识产权保护

4.1 提供方保留其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4.2 接受方未经提供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修改提供方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4.3 如接受方违反本条款所述规定导致提供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

5.1 本协议所述的所有商业信息和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销售数据、客户信息等,双方应当予以保密。

5.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应当妥善保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5.3 如因一方泄露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接受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完成推广代理服务或未按时支付佣金,则视为违约,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提供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向接受方提供必要服务或未按时支付佣金,则视为违约,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一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该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协商不成时则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产品推广代理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请双方认真遵守并加以执行。